近年来,长沙市在“四好农村路”建设上采取了一系列有效举措,不仅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交通运输支撑,还探索出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沙经验”。2016年至2017年,长沙市投入资金近20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2523公里,超出省下达计划的417%。2017年8月,长沙县被评为第一批“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望城区创建为2017年度“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
建设:把握节奏 严格实行“七公开”
长沙市在“四好农村路”建设中强化调度管理,按照“谋划一批、预备一批、开工一批”的思路,指导各县(市)区前期手续办理和路基改造工作中把握节奏,为争取省计划下达和后期实施打好基础。为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长沙市农村公路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使用财政补助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都严格实行“七公开”制度。长沙市出台了《长沙市农村公路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每年4月左右对上年度市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抽查验收,结合省市项目验收开展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定期对计划实施情况开展督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长沙市采取多种方式把控全市1173公里通组公路建设质量和标准。比如,宁乡市新改建农村公路采取“双投模式”——政府投料、群众投劳,由村组织群众改造的路基经县质监站验收合格后纳入双投计划,县公路管理站统一采购商品混凝土进行道路硬化,确保路基压实度、混凝土厚度和强度等指标均达到合格标准,一次性竣(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80%以上;长沙县创新监管模式,建立了地方政府、工程监理、交通部门、村民自主质监小组的四级质量监控体系,切实保证农村公路的建设质量。
管理:典型引领 全面推行“路长制”
长沙市构建起“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尽责”的管养工作运行机制,明确县、乡、村分别作为县道、乡道、村道的管理责任主体,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切实承担起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主体责任,并通过一系列制度切实保障管养效果。比如,望城区出台《长沙市望城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等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了管养分离、三级补助、分级负责、绩效考核的管养工作体系。在管养机制创新上,浏阳市率先在国省干线公路实施“路长制”,在取得了一定经验的基础上,2016年长沙市在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全面推行“路长制”,将公路管护由原来的单纯行业行为转变为县乡村三级政府、村民和行业管理机构多方共同负责的公益行为。县领导挂帅任路长,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落实必要的管养人员和经费,建立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路段管理人员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路段的公路(含隧道、桥梁)、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路政、交警全力配合乡镇做好路政设施完善、交通事故处理。在典型示范引领上,长沙市结合“新三年造绿大行动”及乡村旅游、乡村环境卫生治理等活动,积极推进文明示范路及“四好农村路”示范路创建,打造出了一批“畅、安、舒、美”的文明示范路,充分发挥了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养护:专群结合 公共财政投入为主
长沙市探索形成了“六步走”养护机制(明确管理养护工作目标、签订管养工作目标责任书、实施第三方专项检测、科学编制年度养护计划、合理安排养护工程、实行工程综合验收)推进规范化养护。在加强农村公路日常性养护的同时,在汛期前等重要时间节点也进行重点排查养护,有效保障农村公路路况技术水平。长沙市全面建立起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保障机制,落实常态化投入。市财政按省补资金的标准1:1配套市级养护资金,各县(市)区均按同比或超过市补标准配套养护资金。2017年,长沙市共投入养护资金1.28亿元,其中省投入3584万元、市投入3584万元、县(市)区投入5695万元。特别是长沙县财政平均每年拿出2500万元,将摸排统计的5760公里农村公路(纳入省统计年报的为2393公里)全部纳入管养范围,真正做到了有路必养。 按照“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绿色环保、安全耐久”的原则,长沙市健全完善了符合本地区特点的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标准及规范,举办了农村公路路况快速检评系统等培训班,提升了管养负责人的业务水平,修订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细则》等制度,不断提升养护技术水平。为进一步公路的养护质量,长沙市平稳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积极实行管养分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公路养护市场化,培育了一批符合本地养护实际的养护企业。对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推行专业化养护模式,采用招标与委托相结合等方式,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养护队伍,实行合同管理制和施工监理制。对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推行群众性养护模式,积极构建“群众性养护”体系,采用定额管理、计量支付等方式,择优委托承包人实施。
运营:以城带乡 构建四级公交网络
自2012年创建国家“公交都市”以来,长沙市政府针对城乡公交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制定了城乡客运一体化规划,积极推进公交都市化建设。长沙县在全省率先以PPP模式组建起公交集团推行城乡公交一体化,分批对全县485台农村客运车辆进行了“公车公营”改造,开通了30条城乡公交线路和一条红色旅游公交专线,构建了市县对接公交、县城城市公交、县域城乡公交、乡镇循环公交四级公交网络,县内主干道和所有镇(街)全面实现通公交车。长沙市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村客运班车与公交车合理搭配、优化组合,在城镇化水平较高的乡镇和人口相对集中、客流比较大的线路实行公交化改造,并及时跟进了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出台了对农村物流站场的支持政策,组织编制了农村物流三级网络节点体系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对农村物流发展的基础性效应。长沙市坚持部门联动,积极配合教育、交警等部门,加强校车线路安保、农村班车线路以及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及运行保障,组织长沙市交通行政执法局加大对非法运营车辆的查处力度,在建好农村公路的基础上,确保农村公路正常运营,深入发挥农村公路服务作用